報考資訊

ESP ENTERTAINMENT(3校)通用

報考流程

1

提交報考資料

2

書面資料審核

3

參加入學考試

4

辦理入學手續

5

申請在留資格
(儘海外報考生)

報考資格

專門士學歷

從文部科學省認證的專修學校的專門課程畢業後可取得的學位稱號。
畢業的同時可取得大學編入資格,希望繼續升學的同學可在校內獲取升學指導。
若希望在日本就職,可在被公司錄用後申請【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之在留資格。
*最高學歷為專門士時,須滿足所學專業與從事工作一致性的條件。

授予專門士學歷的條件

  • 學制2年以上
  • 須修滿1700小時(62學分)以上畢業
  • 透過考試測評學業成績,並以此為畢業判定標準。

立志於音樂·樂器·娛樂行業,有明確的留學目標及持續的學習熱忱並符合下列各項要求者

1,截止至入学年度4月1日,年滿18歲,修滿12年學校教育畢業者,及持有與高中同等或以上學歷者。
*不符合上述條件者
學校將以學習能力與經歷、社會實踐經歷、已取得的資格證照為基準進行個別入學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入學考試。

2,符合下列ⓐ・ⓑ・ⓒ・ⓓ・ⓔ 任意一項要求,且能無障礙接受日文授課者

  • ⓐ 「日本語能力試験(JLPT)」N1或N2合格 (含原1級、2級)
  • ⓑ 「日本留学試験(EJU)」日本語科目200分以上(不含作文)
  • ⓒ 「BJT商務日本語能力考試」400分以上
  • ⓓ 在符合日本法務大臣要求的日本語教育機構,截止報考時已就讀1年以上,或截止2026年3月末將完成1年以上學習者。
  • ⓔ 在學校教育法第一條所規定的學校就讀1年以上者(幼稚園除外)

3,有充分的資金以支付留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

【在留資格相關注意事項】
持有「永駐·定住·日本人配偶·家族滯在」之在留資格者,不屬於留學生範疇,報考標準與日本人學生相同。但為考察本人日文能力,或安排有留學生同等的入學考試。
持有「旅行度假·短期滯在」之在留資格者,入學手續方法略有不同,請報考前先向志願校問詢。

報考方法

AO報考(提前招生)

為滿足本校報考資格且符合本校招生原則的學生,提供提前報考的方式。經考察學習態度等方面,再結合入學考試結果,進行合格判定。

AO預報名條件

符合下述①②兩項條件者

①符合本校報考資格及招生原則,參加過ESP學園對象校的任意一項校園開放日活動。

【對象學校】
專門學校ESP ENTERTAINMENT東京/大阪/福岡、專門學校MUSICIANS INSTITUTE TOKYO

【對應活動】*須預約
· 體驗課程
· 平日參觀
· 線上說明會(僅限志願校舉辦場次)
· 學校說明會(ESP學園主辦 包含在志願校以外城市舉辦場次)

②已取得下述任意一項日本語能力相關證書或成績

・「日本語能力試験(JLPT)」N1或N2合格 (含原1級、2級)
・「日本留学試験(EJU)」日本語科目200分以上(不含作文)
・「BJT商務日本語能力考試」400分以上

一般報考(秋季招生)

符合本校報考資格即可。
將依據報考資料、筆試、作文、面試之結果,結合本人入學意願、日本語能力等進行合格判定。
入學考試中不包含與音樂相關的知識和演奏技巧等審核,入學時不要求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及技能。

報考日程及流程

AO報考(提前招生)

~入學考試的流程
1. 參加志願校的校園開放日活動
2. 提交AO預報名表單
3. 接收可否AO報名的通知
4. 提交報名書面資料
5. 參加入學考試

STEP 1AO預報名: 2025年6月1日(日)~ 9月30日(二)
*福岡校AO預報名從7月1日開始。
STEP 2AO報考(提交報考資料/繳納報考費用)
【1期】2025年9月1日(一)~ 9月20日(六)
【2期】2025年9月22日(一)~ 10月18日(六)
STEP 3AO入學考試
【1期】2025年9月27日(六)
【2期】2025年10月25日(六)

一般報考(秋季招生)

~入學考試的流程
1. 提交報考資料
2. 參加入學考試
*建議在報考前參加一次校園開放日活動。

*海外報考期間:2025年10月1日(三)~ 12月13日(六)期限內須將報考資料寄達志願校。
*大阪校、福岡校的考試日期個別安排。
*從第三期開始,僅限持有「留學」之在留資格的同學報考。
*「留學」之在留期限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到期者,請在第五期之前完成報考手續。

提交報考資料期間【東京校】入學考試日
第一期
10月1日(三)~ 11月1日(六)
2025年11月8日(六)
第二期
11月4日(二)~ 12月13日(六)*海外報考截止
2025年12月20日(六)
第三期
12月15日(一)~ 1月10日(六)
2026年1月17日(六)
第四期
1月13日(二)~ 1月31日(六)
2026年2月7日(六)
第五期
2月2日(一)~ 2月28日(六)
2026年3月7日(六)
第六期
3月2日(一)~ 3月14日(六)
報考後個別安排

報考資料提交方法

AO報考·一般報考 通用

AO預報名表單 · 志願書填寫及提交

【線上填寫報名表單/志願書】

【書面資料提交至志願校窗口】
手寫資料請以黑色圓珠筆 · 簽字筆填寫。
窗口開放時間 9:00~16:00 (週日 · 公休日 ·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4日除外)

海外或距離志願校較遠省市的同學,可郵寄提交。

校名ESP College of Entertainment
Tokyo
ESP College of Entertainment
Osaka
ESP College of Entertainment
fukuoka
收件人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enterAdmissions OfficeAdmissions Office
地址3 chome-3-19 Takadanobaba,
Shinjuku-ku, Tokyo,
169-0075
3 chome-21-7 Toyosaki,
Kita-ku, Osaka-shi, Osaka,
531-0072
3 chome-1-6 Maizuru,
Chou-ku, Fukuoka-shi, Fukuoka
810-0073
電話0081-3-3368-91230081-6-6373-28880081-92-406-5677

報考費

繳納金額(各校各學科相同)
・AO報考: 10,000日幣
・一般報考:20,000日幣

*繳納後的報考費用恕不退還。
*請在入學事務處窗口直接繳納。
可使用現金 · LinePay・PayPay・AliPay支付
*居住海外或距離志願校較遠省市的同學可線上繳納,請向各志願校問詢。

報考資料

 報考資料不全者無法受理。
 報考資料中存在偽造、或提供虛假信息者,入學考試結果無效。
 一經提交的報考資料及報考費,原則上不予退還。
 證明文件須提交報考前3個月內開具之文本。
 所有Copy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切勿縮放比例。
必交資料注意事項
1. 入學志願書
2. 履歷書·經費支付方法確認書
線上提交
ESP東京校ESP大阪校ESP福岡校
或按要求使用本校招生簡章所定文本填寫後提交
3. 經費支付能力證明文件經費支付人名下,銀行存摺/大額存單/最近6個月銀行流水單影印本,
擇一即可。

*最終餘額須滿足就讀期間學費金額
2年制:305萬日幣以上
3年制:446萬日幣以上
*幣種不限,請按報考時匯率換算。
4. 照片3張3個月內拍攝的證件照(長4cm x 寬3cm)
*不得與護照、在留卡上的照片相同
5. 最終學歷校畢業證明
6. 最終學歷校成績證明
請提交日文或英文文本,中文文本請附上日文翻譯文件。
*就讀於日本國內語言學校者,可至就讀校索取原件影印本,並請語言學校蓋章證明與原件內容一致。
*畢業證明可用畢業證書影印本替代
7. 護照【本人提交】請持原件至志願校窗口
【郵寄提交】請影印身份事項頁及全部出入境記錄頁
8. 報考費AO報考 10,000日幣
一般報考 20,000日幣
提交各自對應之項目注意事項
9. 日本語學校出席 · 成績證明儘就讀於日本國內日本語學校的同學須提交
10. 日本國內就學經歷相關證明書曾就讀於日本國內的大學 · 專門學校等學歷校的同學須提交(含交換留學)
· 在學(籍)證明書
· 出席成績證明
11. 日本語能力相關證明書(Copy)已取得下列成績者須提交
· N1或N2合格
· EJU日本語科目200分以上
· BJT商務日本語400分以上
12. 在留卡
13. 國民健康保險證
請持原件至志願校窗口提交
*海外報考者無需提交
14. 入學預科認證書(Copy)希望申請獎學金❹
且在赴日就讀日本語學校前向ESP學園申請過認證書者須提交
15. 日本國內日語學校推薦書希望申請獎學金❸
並滿足就讀校推薦條件,取得主任老師等開具的推薦書者須提交

入學考試

  1. 筆記 相當於JLPT之N2水平題目
  2. 作文 共2個題目(1個題目400字)
  3. 面接 15~20分鐘
  • AO報考:僅需參加面試
  • 一般報考:需參加筆試、作文、面試

筆試免除條件

持有任意一項日文檢定成績:N1或N2合格,EJU日本語科目200分以上,BJT商務日本語400分以上

線上考試

適用於海外報考、居住在距離志願校較遠省市的考生

在留資格(VISA)

居住在日本國內,持有「留学」簽證,且需要更新在留期間者。

↓在留期間於入學年度4月30日前截止者
入學前請自行至入國管理局,辦理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手續。

↓在留期間於入學年度5月1日以後截止者
由本校代理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的申請手續。

※ESP學園入學考試合格之後的日本語學校出席率同樣是在留期間更新時須提交的資料之一。

辦理入學手續後,由ESP學園進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手續。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取得後,將通知學生繳納學費,確認到學費後會郵寄該證明書。
學生需至當地大使館簽證處進行留學簽證的申請手續。

請在報考前,向志願校確認報考資格等事項。
入學前,須進行在留資格變更或重新申請「留学」之在留資格。